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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教育机构转载反翻墙文章,警告学生“无意翻墙”也违法

近日,多地教育机构密集发布或转载反翻墙文章。内蒙古教育厅政务号"内蒙古教育发布"、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低空学院、长治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先后刊发同题文章《别再侥幸!大学生"翻墙"不是自由,是违法高危操作》,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则单独发文,把"翻墙"直接定性为"使用即违法"。 这三篇同题文章口径高度一致。文章把软件后台自动跨境联网列为"无意翻墙",称通过非官方授权渠道访问境外网络,"无论动机如何、时长多少"都属于违法,还把使用境外SIM卡、漫游服务访问受限网站也列入其中。 内蒙古教育发布在10月12日的推送里写道:"在很多大学生眼里,翻墙只是解锁网络'自由'的小操作,是日常摸鱼、查资料的便捷方式,无伤大雅、无人追责。但真相远比你想象的严重。"文章强调,"'翻墙'既是违法行为,更是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多所高校接连通报学生因违规翻墙受到处理的案例,"每一次通报的背后,都是一个被记入档案、要拿前途买单的教训"。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低空学院在10月13日原文转载了这篇同题文章,长治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则在官网"学工动态"栏目里发布了同样的内容,时间标注为10月15日。 文章结尾给出了四条警告。第一条是严守法律红线,坚决抵制一切翻墙工具,不下载、不购买、不分享VPN、境外加速器、代理插件;确有外文文献、国际学术交流需求,要向学校网信、图书馆申请官方合规的跨境学术通道。第二条是规范软件下载渠道,只在手机官方应用商店装软件,拒绝标着"海外加速""翻墙上网"的应用和插件。第三条是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坚持通过央视、官媒、校内平台获取资讯,不浏览、不评论、不转发境外平台的谣言和有害信息。第四条是保护个人信息,不在境外网站填身份证、银行卡、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措辞更直接。10月9日,学院官网发布"普法微课堂第41讲:大学生'翻墙'浏览国外网站案",直接给出结论:法律不区分"偶尔用"和"经常用",使用即违法,不存在"只是看看不违法"的侥幸空间。 文章讲了一个案例。某高校计算机专业大学生小南,出于好奇用非法软件翻墙访问境外网站,还注册账号参与讨论,最终被公安机关查处。文章引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十条说明,个人计算机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翻墙软件绕开国家出入口信道,直接违反了规定。 文章给出四点启示。启示一:使用即违法,违法性在于"使用非国家批准的通道进行国际联网"这一行为本身,而非浏览内容的性质,一旦使用行为即已完成。启示二:行政处罚记录会跟着进入政审环节,案底不因"只是警告"而消失,奖学金评定、保研、考公政审、参军审查都可能因此受阻。 启示三:真有学术需求要走合法渠道,高校图书馆普遍购买了外文数据库,不能因为"数据库没有我要的"就自行安装代理工具,学术正当性不能替代程序合法性。启示四:把"不帮别人翻墙"作为一条底线,同学之间分享翻墙工具看似人情,实则是法律风险的传递,从自己使用到向他人提供,行为性质从行政违法跃升为可能的刑事犯罪,不推广、不转发、不代购、不搭建。 从省级教育部门到地方院校再到重点高校,这轮密集的反翻墙宣传口径统一,都把"无意翻墙""只是看看"纳入违法范围,反复强调记录会进入档案、影响政审。文末共同的要求,是让学生"坚持通过央视、官媒、校内平台获取资讯"。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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